什么是鸟的天堂:谁知道 变脸 这玩意儿是怎么回事的吗???我想了解一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3/28 19:38:09
说说原理和它的历史!!!谢谢!!!

唉,真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个说出来。
一些知道了秘密就到处表演、学艺不精的人,把这门四川特有的绝活弄的失去了他的传统魅力。
用最简单的方法做出最神气的魔术效果,这是古人伟大智慧的体现。在此,我希望大家知道秘密之后,依旧保持对它的无比尊敬。
其实秘密就在于藏在衣服里面的一根不容易察觉的丝线。它连在面具上面。通过自己纯熟的技巧,在观众面前快速的拉动丝线让藏在帽子中的面具盖在脸上,或者将盖在脸上的面具藏入衣服。大家可以注意以下细节:1、表演者变的一瞬间,身体都会侧着,遮住自己拉线的手;2、变脸的次数有限(30次以内),且无法变出已经变过的脸;3、必须戴帽子,川剧服装在变脸的表演中的作用不单是体现人物的身份而已。
既然很多世界大型魔术的秘密都已经公开了,那么变脸也有揭开它神秘面纱的需要。但是,并非人人都能成为大师,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没练好的人就别四处丢人现眼,请尊重这门绝活,免得露出门道,惹人耻笑。谢谢。

这里有张帖子,参考一下也可了解个大概。

“变脸”以后还姓“川”吗?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就在香港天王刘德华欲学川剧变脸绝技4年而不得之际,昨日,一条“变脸秘笈被破译刘德华成就曾金贵变脸”的消息惊现网上。据报道称,前长沙湘剧院院长曾金贵已将被定为国家二级保密技能的川剧变脸的秘招基本破解,并独创了一套具有浓厚的湘剧特色的戏剧变脸绝活,还声称
要将这套“独创”的变脸绝技用于湘剧之中。那么,曾老先生这一所谓的“独创”算不算侵了川剧变脸的权呢?记者立即联系了川剧界有关人士,然而在采访中却意外得知:素来声称“决不外传”的川剧变脸绝技,竟然并未申请过任何专利,也就是说,从法律的角度讲权益就不能受到保护。那么,如果曾金贵真的将他的变脸技艺以“独创技艺”的名义抢先注册了专利进行使用,那号称川剧绝活的“变脸”还能姓“川”吗?

A爆料

曾金贵:我独创了一套变脸艺术

据《东方新报》报道,一位长沙老艺人曾金贵,在没有任何人点拨的情况下,经过多次摸索和实验,将被定为国家二级保密技能的川剧变脸的秘招基本破解。报道称,是前年包括四川省文化厅在内的各界人士,以川剧变脸为国家保密技术拒绝泄密为由,反对刘德华向彭登怀学变脸一事,让曾金贵深受启发。“我当时就想,变脸究竟有什么玄机,有什么难度,为什么变脸从来不外传?于是我就想看看没有人教我我究竟能不能学会。”3年来,他买来大量的川剧变脸VCD,认真研究其中的诀窍和奥妙,光是制作脸谱的材料他就实验了几十种,虽然目前他用的不是最薄的进口尼龙绸材料,但现在他用尼龙缎代替,变出十多张脸已经没有问题了。报道称,曾金贵用5秒钟时间变了十张脸,并称曾金贵已经在湖南某五星级酒店的歌厅检验了自己独创的变脸,还表示要将变脸艺术运用到湘剧之中。

B回应

彭登怀:变脸艺术并未注册专利

当记者就此事采访著名变脸大师彭登怀时,他告诉记者,曾金贵的做法并不能算侵权,因为变脸根本没有申请注册专利。“4年前,一位前任省上领导曾让我到省专利局去将这门艺术进行注册,但那边要求必须要把变脸所需要的工具、步骤等全部写成书面报告交上去,我考虑了一下并没有去注册。”彭登怀还称。四川省川剧学校曾在1984年向四川省文化厅递交了一份报告,把变脸、吐火、藏刀等川剧绝活项目定为机密艺术,“其实当初不让刘德华学习变脸,根据的就是这份既非文件也非规定的报告,而所谓变脸是国家二级机密的说法,其实根本就不存在。”彭登怀还向记者透露。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周企何就写过一本《川剧概论》,里面将变脸的材料、手法早就写了个清清楚楚。而在当时的京剧《盘丝洞》中,一位扮演蜘蛛精的女演员就已经能变三四张脸了。彭登怀还称,曾金贵破解变脸其实是好事,“川剧虽然是变脸的老祖宗,但是不能扼杀了变脸,曾金贵让我们有了危机感,有竞争才有发展嘛!”

C说法

曾律师:变脸是否侵权看情况

记者昨日就这一问题咨询了典章律师事务所的曾晓明律师。曾晓明称:“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按理说,一个品牌必须进行专利注册,才能受国家法律保护。但是像一些历史悠久的知名品牌,它也可以不需要申请专利,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也许川剧的‘变脸’就是属于这种知名品牌。”“那现在曾先生声称‘独创’了变脸艺术,算不算侵权行为呢?”记者追问道。“关键是看‘变脸’属不属于知名品牌。如果是,即使曾金贵称所‘独创’的艺术虽然与川剧变脸相似,但也不能用‘变脸’为名进行注册。但如果不是,而曾金贵又抢先注册了‘变脸’,那按照法律规定,传统川剧变脸反而就是侵了他的权了。”

陈智林:这是对川剧艺术的不尊重

而省川剧院院长陈智林对此事的看法是:“虽然艺术资源可以共享,但曾金贵的做法不是一种创造,而是简单的模仿,他根本不能被称作是一个艺人,只是个杂耍人,说到底他的做法是对川剧的不尊重。”陈智林称,变脸是川剧世世代代的财富,是巴蜀文化的结晶,虽然没有进行专利注册,但它只能是四川人自己的东西。当记者问道:“曾金贵的行为是否属于侵权?担不担心被他抢先注册‘变脸’”时,陈智林很自信地表示:“他的行为我现在不便发表意见,但我们肯定不存在侵他权的问题。就拿大家都知道的川剧举例,难道有人注册了‘川剧’这个品牌,我们演出的戏剧就改叫别的了?”

省文化厅:要调查后才发表看法

昨日,当记者就此事采访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林戈尔时,他表示,在不清楚情况和没有调查清楚事情之前,不便对此事发表任何看法,“我们现在不知道他变脸是什么样子,一切要等做了调查之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