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不忘好看吗:物业管理的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12:45:51
我所住的小区没有规划室内的停车场地和专用的停车场地,所以,业主的车都是停在小区内道路的边上.近期,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将小区内的道路上用黄色的油漆刷上了停车线,并在小区的出入口处架设了栏杆,并用锁锁上.然后在小区的住宅楼下贴上了告示,对进入小区的业主的车辆每车次收取停车费两元,或者是可以办理月票,每车每月收50元.但负责收费的保安队不对车辆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就是说车辆发生被盗和挂擦他们不负任何责任.我在这里想请懂这方面的法律人士帮我解决几个问题:
1物业管理部门利用小区内的道路来做路边停车场,并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用是否合理?况且这个停车场是露天的,并且没有任何保障的.
2如果说能收取停车费,那么在价格上没有召集业主进行协商,而是单方面由物业决定(其称是取得了物价局的批文),是不是合理.再说收了费,也不对车辆承担保管责任,这样做是否正确.
3如果说上述的做法都不符合依据,或者说是几个业主有意见,在找物业部门协商不下的话.我们该向什么地方,或者是不是可以采用何种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是随便说建就可以建的。

1、首先要看小区规划的时候此地有没有规划为停车场,如果有规划就可以,如果没有建就不可以,就是违法的,可以的国土规划部门进行投诉。你也可以拒绝交纳任何费用。

2、如果原规划没有停车场,现在要建的话,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必须召开业主大会,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后报国土规划部门进行批准,批准后报物业管理公司承建即可使用。绝对不是有几个业主的意见就可以随便改变小区公共设施用途的。

3、如果已经建立了停车场,物业公司收费是可以的,但必须有收费测算或者收费依据。即使是收取两元也要告诉业主为什么收取两元,两元包含了那些服务。收取的费用必须经过业主同意并报相关物价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私自收取费用也是违法的。

4、是否对小区车辆负责要看业主与物业公司如何约定,这个约定也决定了停车费用的多少,和是否露天无关。如果物业公司开始就提出只提供停车管理服务,而不提供停车保管服务,可能以后车辆遭受损失物业公司不会进行赔偿。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看物业公司如果执行,现在的物业公司往往是这样说明,但在执行时确按照另外一套确保安全的做法,最后导致车辆遭受损失即使事先有说明,物业公司也要赔偿的事实。

总之,物业公司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就擅自做主的做法是不妥的,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行沟通解决。实在解决不了也可以通过法律去解决,胜诉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您可以参照<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物业公司应该无权任意划定停车位并收取费用的
你们应该可以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组织业主大会来维护自身权益.

物业管理部门利用小区内的道路来做路边停车场,并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用这是可以的
能收取停车费在价格上应召集业主进行协商不能单方面由物业决定(其称是取得了物价局的批文),是不对的
收了费,就想当双方签订合约,他们应对车辆承担保管责任,有损时可找他们赔偿
要是协商不妥可起诉物业,有求他们改正或是赔偿
具体问题可咨询律师

1物业管理部门利用小区内的道路来做路边停车场,并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用是否合理?
1,必须明确,物业管理公司是为业主服务的,如果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小区内不适合在通道内建立停车场,那么必须取缔。
2,如果同意设立临时停车场地,那么可以建立停车场,但仅为小区内业主和使用人使用,必须首先保证业主有停车位。
3,停车场设立后,物业部门应取得合法的停车场收费许可证,可取的非经营性(由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和经营性停车场资格(由交警支队停放科批准)、人行道停车场(由市容部门批准)、非机动占到停车场(由各个交警大队批准)。
4,小区内可取得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停车场。
非经营位按月收费,西安为60元/月,
经营性可自定收费标准,每次为4元,也可计时,只有最低收费标准,没有最高。
5,以上停车场除经营性停车场外,均不负责车辆损失,
6,如果在经营性停车场,发白票的那种,上面有“经营性停车场收费”字样。
车辆丢失,等各种损失(仅限车辆自身),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其他形式的一概不赔(也没关系直接报案找保险公司也可以理赔)。
7,业主如果不满意可以找业主委员会让物业公司拿出停车场的报表,这部分钱只能专款专用,不能转做他用。
如果投诉,可以找房地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物价局物业管理办举报。
8,一般情况下,法律方面不能解决,只要物业公司拿出几份业主申请建立停车场的书面申请,以及物价局的批复,那么收费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