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凡后援会微博:有关社保的问题,请各位热心人士帮忙想想办法,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4 05:43:14
本人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十七年,公司帮忙买了七年的社保,现在合同期满,我按程序提前一个多月递交终止合同报告,但公司不批准,不肯把我的社保从公司分离出来,不肯把劳动手册给我。我又想走,想把社保转为个人继续购买,毕竟已经买了七年了。但公司不肯帮我办理以上的手续,我应该怎么办?社保没有从公司分离出来,没有劳动手册,能转为个人继续购买吗?谢谢!

1.一般来说,我国实行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挂钩,是从1995年1月开始的,1995年前的工作时间为视同缴费年限;你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十七年,单位应当从1995年开始为你办理社会保险,买了七年的社保显然还不够啊!!至今单位至少应当为你买11年的社会保险;
2.劳动合同期满,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你不想再在现公司工作,是自己的自由,单位不能以扣押社会保险事项强留人,着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你应当尽量和单位交涉,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想法;真是还不行,你也可以到当地的社保不门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相信你完全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3.社会保险完全可以个人继续交纳,别担心!!

按规定,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欠缴的社会保险金是可以补缴的,只是多交点利息罢了.看样子公司不想让你走哇,和公司协商一下,是续签劳动合同,还是续缴社会保险金.总之,不管你走到哪,你这17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是记录在案的,谁也抹煞不了!

你可以问你的单位要转移单,然后到人才或则职介自己交(看你的档案在哪)。北京从1992年10月就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你在公司工作17年公司应该给你上13年7个月的保险,92年的应该有视同工龄!你也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去争取你应有的待遇!

你可以问你的单位要转移单,然后到人才或则职介自己交(看你的档案在哪)。北京从1992年10月就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你在公司工作17年公司应该给你上13年7个月的保险,92年的应该有视同工龄!你也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去争取你应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