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的名贵品种大全:为什么用反间碟专家杀木马却把瑞星防火墙当成自行运行的木马程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01:24:10

软件冲突可以产生以上情况:

软件冲突危害胜过病毒

小王是个自由撰稿人,为了谋生计,每天要写许多的稿件,因此,他的电脑大多时间处于开机和联网中。俗话说,“常在河边走,怎会不湿鞋”。因而,小王经常为处理自己电脑里的计算机病毒而烦恼。

本来小王的电脑里装的是“瑞星杀毒软件2004版”,由于当初的序列号等信息都在搬家中搞丢了,小王的正版杀毒软件长时间未能升级,很多病毒都查杀不了。于是只好上网查找免费杀毒工具,小王通过搜索意外发现:金山毒霸2005版提供免费下载并可试用7天。

在安装免费金山毒霸2005版的过程,金山毒霸多次弹出“警告”对话框。“金山毒霸检测到电脑中安装有其他同类型的软件,继续安装本软件将可能产生软件冲突”,“如果选择安装本软件,请在安全模式下删除已安装的同类软件”,当小王没有选择删除瑞星而选择继续安装金山时,意想不到的情形接连出现。

先是出现“电脑运行速度异常缓慢”,随后在意外重启后发现“某些程序无法正常运行”,比如无法拨号上网,最后出现假“死机”状态,比如,单击右键需要半小时才能响应,双击桌面“我的电脑”,一小时没有反应,而且电脑只能通过POWER键强行关机。

“这比原先处于中毒状态的电脑还恐怖,在中毒的情况下,电脑只是反应慢,尚能自由关机,而出现软件冲突后,电脑反而出现假死机,我是束手无策。”事后,小王惊魂未定的表示。

冲突的背后——竞争博弈

所谓软件冲突,是指两个或多个软件在同时运行时,程序可能出现的冲突,导致其中一个软件或两个软件都不能正常工作。

对于软件冲突在用户电脑终端上的表现和反应,某反病毒专家表示,“有的从安装开始,有的是在运行中,情况很复杂”“具体表现难说。具体情况都不一样,不同机器不一样,同一个机器,不同使用状态下也不一样”,“可以肯定的是,有可能出毛病,”比如“电脑运行缓慢,某个软件不能正常使用,电脑死机等等”。

对于出现软件冲突的原因,该反病毒专家表示,“这种冲突可能是软件厂商之间缺乏沟通,在程序设计上有互相冲突的地方,也有可能是出于竞争的考虑,故意给对方设置障碍”。

如果是前者,那就形成一种无意的软件冲突;而如果是后者,就构成一种恶意的软件冲突。事实上,很多软件冲突都是厂商恶意为之的。

这种恶意软件冲突折腾出声音最大的领域是地址栏搜索,这个领域的主要从业者包括CNNIC、3721和百度,曾经在相关软件的排斥即“软件冲突”上打的不可开交。上述从业者曾经极大的繁荣了该领域的相关法律争讼,也曾经为乏味的互联网增添许多谈资。

“到处是打打杀杀”。搜狐张朝阳回顾过去曾如此笑谈曾经的中国互联网。

“如果是恶意的,那就看谁的技术更底层,谁能干得过谁了,当然,这时候用户的电脑就成了战场”,反病毒专家表示,“某些竞争厂商之间就是在抢地盘,就是要打仗,就看谁厉害了。”“正常的情况,是让用户选择用谁不用谁。但是许多软件为了抢夺用户资源,就是要瞄准对方,让对方终止运行甚至彻底删除。”

如果说,地址栏因为其唯一和确定性,此类竞争似乎不可避免的话,那么,对于类似杀毒软件出现所谓的软件冲突就让人感到非常费解。

现在的杀毒等软件之间冲突的直接结果或某些厂商所渴望的结果的是,“就是希望用户把竞争对手的软件彻底删掉,只用自己的”。

揭开冲突声明的神秘面纱

对于出现的软件冲突结果,不论厂商是故意还是无心的,他们都会通过“软件冲突”声明来告知用户。

这些声明包括:在软件许可协议中明确说明、在软件安装过程中明确提示以及安装过程中所谓的多次“警告”等。

“由于QQ地址栏搜索软件可能与部分软件(例如3721网络实名、百度IE搜索伴侣、CNNIC通用网址等同类软件)存在冲突,QQ地址栏搜索软件的安装将导致该等同类软件无法正常使用。” QQ2005的“软件许可协议”中,就有一条这样的约定。

“安装程序检测到您已经安装了其他的网络实名或地址栏搜索插件,安装QQ地址栏搜索可能导致这些插件失效,如果您希望继续使用原来的插件,请不要选中上面的复选框。”安装过程中,QQ如是提示用户。

而金山毒霸的安装过程则把上述三种软件冲突说明都用上了。

如果软件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软件厂商的多次声明则意味着软件厂商最大的限度的满足了用户的知情权,最大限度的履行了自己的告知义务。

但是,如果软件冲突如果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话,那么,软件厂商的声明则是一种推卸责任,甚至是一种霸王条款的表现。

首先,侵害了用户的软件选择权。软件厂商通过所谓的声明一再警告用户可能存在软件冲突,其目的只是为了迫使用户选择该厂商产品。

其次,危害了用户的电脑安全。当不按照软件厂商的声明而继续安装软件后,软件冲突陆续出现,严重的时候会出现电脑蓝屏、死机甚至是系统崩溃。而这样的结果很可能导致用户电脑内的重要数据丢失。

“一般而言,软件之间的正常冲突现象表现为在后安装的软件生效,但仍保留在先安装的软件,用户仍有对在先安装的软件的选择权。”在地址栏系列纠纷中,某法院判决书如是描述软件正常的共存状态。

“总之,如果想避免,应该是可以避免的”,反病毒专家表示。

软件冲突该如何整治?

“如果是善意或无意的软件冲突,即缺乏沟通,那可以通过协商,对软件进行修改,可能会消除冲突;如果是恶意的话,那只要消除恶意就可以轻易消除软件冲突”,软件技术专家如是说。

显然,软件冲突本身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软件厂商没有努力去消除软件冲突,而是把软件冲突当作一种竞争手段。那么,作为冲突战场所有者的用户们该怎么办?监管部门又该如何整治软件冲突?

首先,软件冲突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软件冲突制造者即软件厂商的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软件提供商对软件进行修正,消除软件冲突。

其次,软件监管部门应该加强软件冲突与兼容的检测。以反病毒软件来看,监管部门(公安部)在对产品进行检测时,只检测“防病毒性能、防病毒检测以及病毒消除”三项。显然,监管部门应该把相关软件是否存在冲突、是否可以兼容纳入产品检测中。

其三,要制定国家或行业的软件程序编写规范。相关监管机构或行业组织,应该协调制定软件程序编写规范,明确那些软件冲突是不可避免,那些软件冲突是可以避免。对于可以避免的软件冲突,要从制定法的层面上明确软件厂商有“保证软件不与同类软件相冲突”的责任和义务。

其四,软件厂商应真正做到保持先进性坚持以民为本。软件厂商应该在解决和避免软件冲突上下点力气,而不是利用软件冲突进行不正当竞争,甚至以牺牲用户利益为前提进行不理性竞争。不仅是简单的冲突警告声明,而是应该在如何建立和实现软件和谐共存上共同努力。

当然,我们也知道软件厂商自觉性不会这么高,因此,我们呼吁监管机关应该就“软件冲突的危害和避免”的问题进行研究,早日出台相应的监管规范,还广大用户以电脑安全和软件自由使用权。

反木马程序本身就是木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