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船 sf600 评测:有几道关于经济法的问题想请教一下,高手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04:52:50
案例分析题
一、2003年1月5日,上海。朱某因醉酒昏厥而需送医急救,但出租司机陈某在得知朱某是因醉酒昏厥并且发现其有大小便失禁的症状时,即以其会弄脏车辆为由拒绝承载,无奈之下,朱的家人只好另找车辆将朱送到医院。当朱某入院急诊时其心跳已经停止,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朱某的家人将陈某及其所在的某汽车服务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
问题:1、陈某与朱的家人之间的运输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如果陈某与朱的家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成立,那是否是可撤销合同?

二、某甲和某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底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6月底以前返回。7月1日,卡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遇雨,被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工厂对卡进行了修理,于7月10日交付给甲。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工厂意识到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
问题: 1、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卡车受损,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甲能否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为什么?
4、甲能否要求退车,为什么?
5、甲能否请求工厂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为什么?
6、甲能否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为什么?
7、甲能否同时请求工厂支付6000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5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为什么?

材料分析题
材料1、作为一个经济学的概念,消费者主权的基本含义是:在经营者(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消费者处于最终的决定地位,生产者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不是由生产者自身决定,而是由最终的消费者决定。
材料2、黑格尔说:市民的“需要并不是直接从具有需要的人那里产生出来,它倒是那些企图从中获得利润的人制造出来的”。
材料3、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信息偏在”或“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种“信息偏在”问题市场本身不能有效解决的,因此应由国家通过制度供给来解决,表现为专门的消费者政策和消费者法的出现。
材料4、由于强调形式平等的民商法不能对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给予倾斜性的保护,以求得实质上的平等,从而也不能有效地解决“信息偏在”等问题,因此,只能在传统的民商法以外去寻求解决途径,只能运用国家之手予以调整。
材料5、确定“购假索赔”的合法性,通过《消法》第49条将政府对市场的规制权转稼到消费者权利上,广大消费者通过实施这种权利就能达到政府打假很难实现的目标:假冒集伪劣将成为过街老鼠。这不愧是经济法的一次伟大创举,是经济法运用平衡协调理论对平等民事交易关系实施不利于欺诈者的一次倾斜式干预。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眼光看,王海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民治楷模,王海购假索赔行为的本质是代替广大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利益,已经初具公益诉讼的雏形。
问题:根据上述材料说明消费者问题及消法的部门法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