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美女迎娶新郎: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04:22:58
电工私自增加电压,致使电器损坏,我想问,应该找谁来赔偿损失,是供电局还是电工。
电压由220V增加到300V左右,增加电压前,没有任何通知
损失为:电脑烧毁,30舆台电视机,2
台抽水泵。
电工是供电局的,25度的灯泡亮的跟200度的灯泡似的,肯定是电压增加了,句估计是300V左右

当然是电工单位了.我处理过好几件这种案子,就是这样.

这个问题的第一个关健是,电工是属于那个单位的。第二个问题是,你是如何知道电压已经增加到300V的。只有在上述两个问题清楚的情况下,才能准确的回答你的问题。

这属于工伤,工伤采取无过错原则,所以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如是职务行为,找其所在的单位.

找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