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玉簪的真实结局:一个比较复杂滴法律问题(包括一些程序),法律高手进来看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18 16:23:23
有这样一个案例(暂时这样称吧):
甲某欠乙公司38万货款,因甲某资金调动困难,故未能履约按期将该款项归还乙公司,现该公司以“诈骗罪”将甲某告到公安局,已经被接受并立案。此事给甲某在当地造成不太好的影响,故甲某为了消除该影响,决定拿自己女友滴一套别墅来抵该款项。(其女友此套别墅经估价为98万,但在其购买时,向银行贷款65万,目前仍需每月还银行贷款四千多元。另,该别墅仍在装修中,且跟装修公司仍有相当债务往来)
请问,甲某此作法可行吗?具体要怎么操作?(请在告知作法的时候说明相关法律依据)
谢谢
(这是偶朋友问偶滴一个问题,可偶法律没学好,哪位大侠帮下下忙,感激不尽呢,,,)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即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可以卖,转按揭,

需要女朋友同意并签订抵债的法律文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