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生网络剧百度无删减:请问有关专业人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23:11:43
在一家单位工作了20年,一直都是一位临时工待遇,工资是500元,由于企业目前经营状况不景气,可能要作“人员调整”,那么离开这家单位时,单位应给予什么补偿?请专业人士帮助解答!最好能详细一些!谢谢!
首先感谢“rsun_1899”与“中顾网”的解答!但还有不明的是:一开始工作时,工资还没有500元,中间一直在浮动中,有时多,有时少,那么这样的话,应该怎样计算经济补偿?要是补办社会保险等,应交纳多少?还有就是当时工作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找到同事来证明,不知可否?

第一,按你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月薪的经济补偿
第二,给你办理失业保险证明,这样你在没找到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救济
第三,如果你们单位一直没有给你买社会保险的话,在离开时一定要求其补办,20年可不是小数目,有些单位图省事会把该由单位出的部分直接以现金支付给你(这种结果最好,因为现在单位出的部分不计入个人账户了),或者单位给你补办手续,由你自己去交纳个人承担的部分,单位不肯的话就去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是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