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一年四季的温度:关于刑事拘留之紧急情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15:06:45
在现实中我们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一般是取保候审和刑事拘留(拘传、监视居住除外),让我非常困惑的是一些应该呈请逮捕的,公安机关都是采取刑事拘留(不管能不能实际拘禁嫌疑人),我们知道采取刑事拘留得条件之一乃紧急情况,何为紧急情况(让人费解),比如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罪证基本清楚,而公安机关不知道其身在何处,那么公安机关到底可不可以呈请刑事拘留(收批准也没用阿,因为无法执行的),或者应该只能呈请逮捕?
总之:(问题)在无法短时间内(紧急情况的意思是否是应该马上拘禁)拘禁嫌疑人的情况下,刑事拘留决定能否作出?
回答4楼:

刑事拘留最长不能超过30日(拘留有多种:行政、刑事、司法拘留,各种期限不同)

你对刑事强制措施的实际操作缺乏了解。因为,逮捕是要检察院批的。办起来麻烦,但公安办案往往时间上 要求紧,因此,公安处于办案方便和快捷的考虑。所有的案子都是采取采取先刑拘,然后申请报捕。除非有特殊考虑,才会直接申请逮捕。同时,证据的核实也需要一个过程。这都促使警方先拘人。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拘留适用于以下七种情形:(一)正在预备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所谓预备犯罪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另外,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上述第(四)、第(五)项规定的情形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的条件:http://www.yanmon.com/xsls/xswd/flwd/200506/547.html

拘留有没有时间方面的限制?
譬如说最多只能拘留多长时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