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铁骑二星武将怎么:什么是3权分离,有哪3权?什么是行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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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行政权是政府执行得权力。这一问题最早是由孟德斯鸠提出的。

行政,司法,立法

“三权分立”是指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的一种分权学说,也是一种权力分配体制。“三权分立”体制适合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和经济关系,符合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需要,所以被资本主义国家作为组织国家机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广泛地应用。

早在17、18世纪英国和法国的资产阶级政治法律思想家洛克和孟德斯鸠就创立了这种“三权分立”的政治学说。英国资产阶级在17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提出了争得统治权的政治要求。1688年的“光荣革命”,建立了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相妥协的君主立宪制。洛克提出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而以立法权为最高,这三权分别由资产阶级掌握的议会、国王和由国王掌握的专门机构来行使。洛克这个分权说为英国革命后确立的君主立宪制作了理论上的论证和辩护,目的是反对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反对克伦威尔的独裁统治和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实现资产阶级同封建贵族的“阶级分权”。

到18世纪法国的孟德斯鸠,考察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政治制度,针对法国当时路易十四的君主专制统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洛克的“三权分立”说。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枚和司法权,分别由议会、国王和法院行使,三个部门彼此分立,又互相牵制,把分权与制衡结合起来,使洛克的分权说从内容到形式都进一步完善了。孟德斯鸠的分权说为法国资产阶级掌握国家统治权力找到了政治途径和政治形式,保障了贵族阶级政治自由特别是私有财产权的实现。

后来美国的汉密尔顿继承并发展了洛克、孟德斯鸠的“三权分文”说,主张不但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要分立,而且还要相互制约和平衡,防止权力的彼此侵犯,“以权力制止权力”。美国1787年的宪法就是以汉密尔顿这一理论为指导并主要是由汉密尔顿起草和解释的。美国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就是按照这一理论和原则并依据美国宪法的规定建立起来和运行的。

“三权分立”同“君权至上”相比较,确实是一种进步的政治学说,它在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中,在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方面起了相当大的作用。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它对“三权”之间的互相制衡,对维护公民的某些权利,具有积极意义。但它在资本主义国家也表现出很大的局限性。首先,它用以协调资产阶级内部矛盾,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由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决定了资产阶级内部各个阶层、集团、派别之间,有着不同的利益和要求,经常进行着勾心斗角、相互倾轧的斗争。为了避免在斗争中不同利益集团之间两败俱伤或者出现独裁统治,影响整个资产阶级的利益,他们以“三权分立”形式,使各个党派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制度化、法律化。其次,可以欺骗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标榜“主权在民”,又实行“三权分立”原则,似乎是很民主的。其实任何一个统治阶级决不可能与被统治阶级分享统治权力,“三权分立”制度的实质是阶级的分权,是统治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不同党派的相互争权。国家权力可以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分别来行使,但这不是分权,而只是分工。资产阶级正是利用这种国家机构的分工来制造民主的假象,欺骗劳动人民,掩盖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

英国、法国、美国等等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决定其社会的上层建筑。“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适应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了资产阶级向封建统治者争统治权力的需要,体现了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关系,调整垄断资本不同利益集团的内部关系,更有效地对劳动人民实行专政。“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民主的一部分,它同选举制、议会制、政党政治结合起来,发挥作用。

社会主义实行的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完全一致,所以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建立以民主集中制为指导原则的根本政治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制度。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国务院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审判权,这是实行国家机构之间的分工,而不是分权。因为中国的国务院、法院、检察院,都从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其领导和监督,对它负责。中国的立法权、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不是平行的和相互制约的,而是立法权为首,其它权力从属和服从于立法权。

行政 司法 立法的分立 主要是为了权力制衡 保证司法的公正 政府不滥用权力 有有效的监督机关 也是为了立法的更有效

行政,司法,立法

三权分立就是指司法,立法,行政互相监督,互相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