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泡地图:医院误诊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21:14:50
朋友感到不舒服,怀疑自己怀孕,去医院检查,医生
让朋友做了尿检,医院的检查人员说是怀孕,结果朋友想做流产。但当时这个医院的医生上班时间不在医院,又无其它医生,所以朋友就去了邻近的另一家医院,告知刚在前一家医院做了检查,说是怀孕,想做流产。这家医院的医生没有再做任何检查,说可以吃药打胎。结果到了最后并无胎儿被打下来。再去上面提到的第二家医院说明情况,医生说是可能根本没有怀孕。结果的确是这样。请问这种情况应找谁来承担事故的责任?
医院应该对患者怎样赔付?

两家医院都有责任。
第一家医院:误诊责任,但如果要追究则必须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该医院做过这样的诊断(比如病人手中的病历本上的诊断名,或该院做的登记上有也可以);以及这个诊断最后被否定的证据(其他医院提供的最后确诊证明)。
第二家医院(有点冤…):该院医生应该有自己的判断,这也是为什么在其他医院检查的结果往往不被承认而要做重复检查的原因(你朋友可能不能接受再掏钱重复检查或者该医生想帮你朋友节约一点吧,理解理解现在的医生吧,好人也做不得,为病人省钱而少做了检查,出了问题谁负责啊……),如果第一家医院提供的诊断依据不充分而第二家医院接受了这个证据,那要负误诊误治得责任。

全责